工作不適合想要離職,應該提早多久跟公司說呢?勞動局指出:「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那如果是剛上班第一天就想離職,你會好好跟老闆道別嗎?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受夠了! 我要炒老細》。
一位鄉民在PTT女版詢問:「有人遇過新人報到中午消失的嗎?」原PO表示自己碰過有新人第一天剛報到,中午就提出離職,不過至少還有告訴主管,而自己的家人還真遇過新人早上來報到,中午就消失不做了。
翻攝PTT。
底下許多網友看過類似狀況:「有啊,上半天後去吃飯休息時,就傳line來說覺得自己不適合,直接就沒出現囉」、「工地學徒的日常」、「有,新來的助理中午放她去買飯結果打電話來說離職,喵的」、「遇過沒有提供Mac電腦說不會用閃人的」、「抽根煙就不見很多」、「有,留紙條跟門禁卡,人就走了」。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愛·回家之開心速遞》。
不過職場老鳥認為工作不適合就別拖泥帶水,迅速停損也好,並指出公司問題可能不小:「至少知道趕快滾沒有死賴著,但是也有的確實是雇主的問題」、「通常待遇好福利佳工作不會有這情況」、「那公司要檢討啊,新人很聰明半天就看出你們的爛」、「工作太賽要檢討」。新人報到當天就開溜,是新人太草莓,還是職缺太坑人呢?
翻攝PTT。
離職若沒有金錢和工作交接的糾紛,一切都很好談。中國一名男子小王與同事大華交情不錯,時常同進同出。某天,小王發現大華心情不佳,得知對方家中有家事、急需用錢後,並未猶豫,立即掏出人民幣6千元 (約新台幣2萬6千元) 。大華收了錢就說要離職回老家處理事情,承諾之後會還小王錢。公司其他同事聽說後,一致認為大華不會還錢……【下滑延伸閱讀看驚人後續】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exels。
小編學姐有遇過到場要先試穿很露的制服,幸好她馬上溜了!這種真的要快逃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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