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某婦幼醫院的護理長身兼護理與行政業務,覺得身心已經疲累到極限,於是傳LINE訊息給主管:「我真的累了,可以讓我休息嗎」,希望可以專心當護理長。結果她被醫院直接降職為護理師,薪水還從4.7萬降到2.45萬。她事後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卻被解雇,讓她氣得提告醫院。
Pixabay,示意圖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從2009年開始,紀姓護理長就在該婦幼醫院的呼吸照護病房擔任護理長,後來被告知需要兼任行政工作。紀女在前年4月感到身心俱疲,於是跟長官傳LINE說:「坦白告訴您,我真的累了,可以讓我休息嗎?麻煩您另外找人來管理嗎?」結果在同年5月16日,她被降為護理師,月薪也從4.7萬砍到2.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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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女馬上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但長官卻以她無正當理由地在2016年5月11日至13日曠職為由,解僱了她,讓她一氣之下決定提告,並要求醫院給予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審理期間,院方對調動不合法一事表示否認,還說紀女工作敷衍、代打卡、工作態度不友善,讓院方無法掌握出缺席狀況等。院方聲稱,紀女要求降職後,院方才進行調降動作,由於職務不同,薪水也會下降;被調職後,會按照是否擔任組長、有無值大小夜班和是否全勤等給予不同薪水,一般護理師薪水最高也有4.67萬元。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院方在調職原因方面的說法前後不一,而且調職公告中並未列明原因,同事也供稱,紀女工作表現沒有問題。法官認為,紀女在LINE中沒有傳遞出「不願擔任護理長一職」的意思,應該只是想卸除行政職務;而且,主管當時回說「星期一我們坐下來好好研討」,可見雙方並為達成合意,調職不是紀女所願,於是決定判醫院敗訴,需要付約15萬資遣費和給出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更多勞資爭議相關資訊:
參考資料: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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