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即將於明年結婚的男網友在《PTT男女版》發文表示,有一件事情讓他非常煩惱,就是聘金的問題。在支出的方面,原PO負責150萬的房子頭期款,女方負責30萬的家具家電,而蜜月跟結婚費用則是平分。沒想到女方最近卻說,自己堂姊結婚時有收30萬的聘金,因此想原PO也做一樣的事。
可是原PO覺得,他在房子頭期款方面已經付出了150萬之多,可以當作一種聘金。但女方的父母堅持要實體的錢,表示這才算聘金。
「有比較適當的講法,能讓我們說服女方嗎?」發文引起了網友熱烈的討論,有網友直接地說:「賣女兒啊,看你要不要買?」、「不用說服,分了算了」、「聘金就是賣女兒父權遺毒,花錢買老婆,你爽就好!」
也有網友向原PO提出一些建議,「那改成頭期款120萬就好了,或是頭期款150萬、不給聘金,二擇一」、「這是她的想法還是她家長的想法?如果是她,那你就要好好思考一下,如果是她家長,那我認為可以退一步接受」。
呂秋遠律師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聘金這種事,簡單兩個字,不收就是。幾十萬,讓自己變成賣女兒的貪婪家長,讓女兒變成夫家用錢買來的工具,就算沒這個意思,卻也落人口實,何必呢?」
「真正的嫁妝,是你的親人、好朋友與閨蜜;而真正的聘金,是他對於妳的情意,永不改變的心意。」
來源 : Apple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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