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在去年6月爆出性騷黑歷史,又在檢警偵查期間被搜出在不法網站購買大量不雅片,其中更私藏非法未成年影像。案件歷經5次開庭後,今 (3) 日一審判決出爐!
圖片來源 / 翻攝自臉書 (黃子佼)
根據媒體《TVBS》、《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黃子佼因被查獲私藏7部非法未成年影像,涉觸犯《兒少法》,台北地檢署起初考量他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並需繳庫120萬元、寫悔過書,然而案件經台灣高檢署再議出現逆轉,改為提起公訴。
圖片來源 / 翻攝自微博 (黃子佼)
之後檢方擴大清查,結果又查出41部非法影像,種種事件爆發後,黃子佼不斷對外宣稱自己會「虛心認錯」、永不再犯,怎料案件開庭後,他態度突然180度大轉變,從原本認罪到否認犯罪,並以兒少新、舊法實施差異力求無罪。
圖片來源 / 翻攝自微博
黃子佼甚至在最後的辯論階段稱「我黃子佼已不是黃子佼了」、「我的未來一片黯淡」,還辯稱他下載影像後就擺著沒有看,所以並不違法。各種言論讓檢察官氣得直指他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當庭求處7月到9月徒刑。而台北地方法院在今 (3) 日一審判決黃子佼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罰金可易服勞役,每日折算1千元,可上訴。
圖片來源 / 翻攝自臉書 (黃子佼)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