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光溜溜地走動很舒服沒錯,但要小心門窗,若被看光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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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01》報導,一名女網友在小紅書以「沒穿衣服被看光了,我好社死啊」為題發文,開頭就直呼「我不想活了」,原來她洗澡前,喜歡光著身體在家裡蹦蹦跳跳,扭來扭去地跳舞,結果被對面大樓的大叔看見,「他直勾勾的盯着我看!」原PO覺得丟臉到不行,「怎麼辦怎麼辦?一點都沒穿,上半身被看光了!我好社死啊!我不想活了!」
圖片來源/小紅書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都出言安慰「記起教訓,以後注意點就好」、「沒事,老大爺都幾歲了,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他可能老花,什麼都沒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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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人建議原PO可以告大叔「偷窺」,卻引來批評,「自己的問題,評論區卻有人說報警把大叔抓起來,真搞笑」、「那這樣誰敢亂看?」、「你是認真的嗎?」、「乾脆說判死刑」。若你是原PO,也會很在意這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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