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偵探小說或漫畫中,有時會看到殺人犯刻意留下線索與奇怪的謎語,讓劇情更懸疑,但在現實中這麼做,只是增加警方追查的線索,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殺人犯這麼做,然而在1940年卻有一位惡名昭彰的「口紅殺手」,犯案後竟在牆上用口紅留下大大的訊息,讓人匪夷所思。
據了解,在1945年6月,芝加哥有一名43歲女子Josephine Alice Ross在自家公寓被人用刀刺殺,手裡還抓著一絲頭髮,警方比對男友與前夫的DNA都不符合。而同年12月,一樣在芝加哥有位退役女軍人Frances Brown也在自家公寓喪命,頭部中彈、脖子被刺一刀,只是這次在牆上被用口紅寫了一段話,「看在老天份上,在我殺更多人之前,快抓住我吧!我控制不住自己了!」這段口紅留言讓媒體為這位兇手取名叫「口紅殺手」(Lipstick Killer),芝加哥警方也將逮捕兇手列為重要任務,但始終苦無線索,直到隔年另一起案件再發生。
1946年1月6日,6歲小女孩Suzanne Degnan在臥室睡覺,但隔天一早父母卻發現女兒不見了,房間的窗台邊靠著一把梯子,嫌犯還留下一封奇怪的勒索信,「準備2萬美元,我只要5元和10元面額的紙幣。等我的消息。不准告訴FBI或報警。」信上還夾雜著大小寫,且背後還寫著,「BuRN This FoR heR SAfTY」(想要她安全,就燒掉這張紙條。)
事情發生後,Suzanne父母也接到許多自稱是綁匪的人要拿贖金,事後證實只是一群想騙錢的小混混,直到警方接到匿名電話,暗示他們到小女孩家附近下水道去尋找,結果還真在那找到Suzanne被肢解的屍體,最後在附近的廢棄地下洗衣房找到她的頭顱,因此警方研判這是分屍的第一現場。
法醫從分屍的手法研判,可能是懂醫學解剖的人或是有經驗的屠夫,分解過程相當俐落精準,甚至覺得可能不是一般醫生能做到的,面對如此殘忍的事件,警方全力偵查,但仍毫無所獲。
至到半年後某個深夜,3名警察逮捕了一名行竊嫌疑人William George Heirens,警方懷疑他就是「口紅殺手」,使用吐真劑(硫噴妥鈉)與筆跡、指紋比對,在William認罪後就被判定終身監禁。13歲時William曾因家中搜出槍械武器而被捕,進入感化學校,隨後又因行竊被判3年感化教育,16歲離開感化學校,考上之加哥大學電氣工程系,卻在就讀期間又犯下多起竊盜,他說竊盜對他來說是一種舒壓方式。
不過,在入獄不久後,William開始尋找上訴機會,說自己是清白的,當時會認罪是因為害怕死刑與吐真劑的影響,在往後的66年裡,他都努力的在為自己平反。
在1996年曾有一名FBI筆跡鑑識專家David Grimes表示,小女孩勒索信上的字跡與William的字跡並不吻合,而被視為鐵證的指紋也遭辯護律師質疑,那形狀像是在警察局印台上按捺指紋時留下的,並非犯案現場找到的,但依然無法改變William的命運。不過後來在獄中他表現良好,不僅在1972年成為伊利諾州第一個在獄中獲得學士學位的犯人,還輔導多位獄友獲得高中學力證明,被評選為模範犯人!而且他還是選擇持續上訴,只是無奈在2012年他就因糖尿病併發症,被送醫治療後去世了。
參考資料:guokr,wikipedia
TEEPR亂世美男:會不會其實口紅殺手是女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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