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人人平權世代裡,很難想像有一個時期的日本就像德國納粹般的「注重品種」,去年12月一位日本的老婆婆就公開表示,15歲那年因為以「遺傳性智能障礙」為由,被強制結紮,也因為這樣導致於她終生無法結婚,因此提出國賠。於是乎過去這條「優生學法」又再度被拿出來討論。
日本從1948年到1996年期間,總共有84000多件的絕育手術,其中有一萬多件是當事人根本不同意,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一切都是因為從1930年代日本政府為了防止「劣等人口繁衍」因此當時的民族衛生學會就表示「應該隊精神病患和犯罪者強制絕育」,1940年通過了這條「國民優生法」。在這份法律的第一一條就寫著,「為防止有惡質遺傳疾病患者增加,提高健全者人數來提高國民素質,特制訂本法。」展開了相當令民眾無助的時代。
這份優生法中,就連非遺傳所導致的漢生病、精神疾病、智能障礙等均也被納入了絕育手術的適用範圍內。而提告的老婆婆就是因為年幼時的一場手術,因為麻醉不當,所以腦部受損,於是在診斷書上就多了一條,「遺傳性智能障礙」,但其實家族病史中根本沒有這一條,只是因為在日本政府的優生政策下,為了讓手術通過審查才捏造。
曾經參與過手術的岡田醫生表示,「現在聽起來像是找藉口、很荒唐,但是當時沒有人覺得優生法有問題,甚至就連我自己都覺得這些人進行手術是理所當然的!」直到1995年在社會運動和議員的施壓下,日本政府1996年通過了新的「母性保護法」刪除了絕育手術的條文,還人民一個平等權。但是過去成為這些手術下的犧牲者,卻沒有因為法規取消後得到緩解,但日本政府卻認為,過去絕育手術都是依法行政,政府沒有過錯不需要道歉或補償,使得受害者現在決定走向法院,尋求法律協助。
參考資料:壹讀/UDN/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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