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公司辦尾牙,有好吃的東西而且還可能有抽獎,這種場合不會有很多員工不想要去吧?但如果真的不想去,但公司規定一定要出席,該怎麼辦?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回應,遇到這種情況,公司需支付加班費!勞基法裡沒有有關尾牙的條款,所以簡單來說如果強制員工在非上班時間出席,就算是出勤,必須要支付加班費。如違反條款,可罰2萬至100萬。
網友回應:「勞動部是想害死誰?以為可以幫助勞工嗎?現在害勞工一個一個沒加班、一項ㄧ項福利縮減….荷包都營養不良」
「勞動部真的可以閉嘴了。現在很多公司都不能加班了,沒有無薪假就不錯了,還什麼加班費。一例一休沒關係,動什麼加班費加倍。現在是景氣好的時候嗎?用公務人員心態在施法制法,也不走出去看看關了多少店。真的把勞資雙方都惹毛了!知道什麼叫吃力不討好,就這種的。不合時宜的法叫惡法。」
「這不是資本主義管理模式,比較像共產國家管理。也好啦!贊成。還沒統一就已經有那個fu了。繼『兩岸交流,雙門對開,兩馬先行』又一鉅作。」
把所有一分一秒都算得這麼清楚,最後只會把勞資方的關係搞得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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