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英國今年37歲的史都華 (Stuart Whipps) 擁有一位可愛的9歲兒子查理 (Charlie),但因他和前妻離婚,法院將孩子判給媽媽。這讓他過去7年,每2個禮拜會飛到賽普勒斯 (Cyprus) 看看寶貝兒子。
他說:「我只是想要成為兒子生命中的一部份,自從他出生的那一天開始,我感覺到自己和他之間有著強烈的連結,而我會付出一切努力只為成為一位最棒的父親。」
因為前妻是希臘籍賽普勒斯人,離婚後便從英國帶著兒子回到故鄉,這讓偉大的爸爸花了將近50萬英鎊 (台幣2500萬) 在探視兒子身上。
據估計,他總共在機票、飯店、租車以及爭奪兒子失敗的法律訴訟費上,付出了超過45萬英鎊 (台幣2240萬) 的高價。
2008年查理還只是個2歲小孩時,便和媽媽一起搬離英國,史都華除了要支付自己前往看小孩的費用,也需支付15萬英鎊 (台幣747萬) 的贍養費。
必須拿出這麼大一筆費用,你可能會想史都華一定是位有錢人或富二代吧?事實上並不是!他為了支付這些錢,原本每天都在自己開的IT公司上班20個小時,之後將公司賣掉,轉到能夠遠距工作的投資銀行業當兼職。
他說:「我兒子在他18個月大之前,每天都會陪在我身邊。直到他媽媽決定帶他搬到賽普勒斯,而我在法庭上爭取失敗。」
因媽媽說她保有在希臘賽普勒斯的繼承遺產,意味著她可以將孩子帶回賽普勒斯。
他至今已飛到賽普勒斯190次,每次都須花費兩千英鎊 (台幣10萬),並須支付過去幾年來爭奪撫養權的6萬英鎊 (300萬台幣) 訴訟費。
他說:「我讓自己負債、每天工作好幾小時,而且還有心臟病。但這一切都值得,如果能讓我兒子高興我甚麼都能做,即使這會使我破產。」
「我不在乎經濟出了問題,我只想成為兒子成長過程的一部份。法律體系太偏袒母親了,我覺得自己完全沒有機會。我只是想陪著我的兒子,但我覺得自己不應該搬到國外去陪他。」
「為了保持我和兒子的關係,我把自己置於這樣的情境中,透過法律我甚麼也做不了。」
現在的史都華已和44歲的海莉 (Hayley) 結婚,他和海莉生了現年3歲的女兒蘇菲亞 (Sophia),另外還有來自海莉上一段婚姻的6歲女兒帕比 (Poppy)。
他會將整個家庭一起帶到賽普勒斯找查理,不過現在他說:「我現在身無分文,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一方面,我希望看著兒子長大;但另一方面,我不能將整個家庭搬到3218公里外的國家,這會讓他們和親友們分開。」
來源:DailyMail
史都華的父愛真的滿到溢出來了,而且他也沒冷落和海莉擁有的孩子,總是帶著全家一起去找查理~不過希望他可以找到解決經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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