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上班上學、聚餐邀約或預約剪頭髮,準時到最沒有異議,遲到總是令人詬病,那「早到」也會惹人嫌嗎?美國喬治亞州一位老闆在商業履歷社群平台LinkedIn分享,這天他和面試者約了面談,但因為對方提早25分鐘到辦公室,老闆因此把這位面試者淘汰,點出背後代表的2大雷點。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VIP》
亞特蘭大 (Atlanta) 一間清潔服務公司的老闆馬修·普雷維特 (Matthew Prewett) 表示,有位來應徵辦公室經理的面試者,比約好的時間還早25分鐘進辦公室參加面談。馬修把他刷掉了,指出太早到就是他被淘汰的主因。馬修說明,早到很好,但太早到代表這個人不擅長管理時間,或是期待別人來配合他。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VIP》
馬修解釋,因為對方太早到害他覺得很趕,而且也怕他早早來辦公室等會聽到生意往來的電話內容。馬修表示,應徵者提早5~15分鐘都符合面試禮儀,但超過這個時間恐怕顯得不體貼。早到好不好在LinkedIn和論壇Reddit引發討論,一派贊同馬修:「我常常都提早到,但我會坐在車子裡等,預留10分鐘再走進去」「我去面試也不會太早到,真的提早太多我會在外面晃到時間快到再進去」。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VIP》
但另一派網友大肆抨擊:「你的標準太扯了,介紹他來我公司吧!我會馬上錄取他」、「如果只能搭公車或無法控制抵達時間怎麼辦?他是在確保自己不會遲到」、「提前25分鐘進會議室有點怪。無論如何,為了避免塞車儘早到達沒問題,但請先去其他地方打發時間,等到預約時間前5~10分鐘再赴約就好。不過會在LinkedIn發這種文也很瘋啦!」你覺得提早25到分鐘到算是加分還是扣分?

翻攝自LinkedIn
錄取開始上班後,遲到總比不到好,但人難免也有需要請假的時候。先前中國有名女員工請病假3天,沒想到被公司以曠職為由開除,還稱因為她請假導致公司難以經營,要求賠償11萬元人民幣 (約新台幣48萬元) 的損失。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nippon.com
根據《網易新聞》的報導,江蘇省南京市一名24歲的薛姓女子在當地一間教育培訓機構工作,她因為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並拿了診斷證明向公司請3天病假。不料事後公司以曠職為由將她開除,還拒付當月薪水,她因此提出勞動仲裁。公司事後因拖欠薪水及非法解雇,被要求支付薛女賠償金。

翻攝自《網易新聞》,下同
但薛女不僅遲遲沒拿到賠償,反而被公司告上法院。公司稱薛女是裝病請假,導致大量學員流失,嚴重影響公司經營,因此向薛女求償11萬元人民幣 (約新台幣48萬元),甚至向工商局申請註銷公司。

依照中國的勞動法,企業違法解雇須賠償員工最少半個月、最多12個月的薪資,不過公司竟然申請註銷,若帳面上真的沒錢,即使強制執行薛女也很難拿到賠償,她無奈嘆:「明明我都勝訴了,判決書都下來了,不能理解。」

示意圖非當事公司,翻攝mainichi
馬修的論點也合理啦~畢竟太早到可以先在外面等不用進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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