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和年后是不少员工考虑换工作的时机,中国一位工程师跳槽后竟遭原公司索赔109万人民币 (约新台币480万),他傻眼直呼「我月薪不过6000元 (约新台币2万6) 耶!」然而这一切和他入职时做了1动作有关。
示意图。图片来源 / 翻摄自《直到疯狂》
根据中国媒体《澎派新闻》的报导,中国一名男子小王 (化名) 2018年时入职一间电气公司担任工程师,并签订了「竞业条款」,然而他因为不满公司拖欠加班费,做不到2年就跳槽到了另一间科技公司。
图片来源 / 取自澎派新闻,下同
岂料半年后,小王突然收到前雇主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电气公司要求他支付109万 (约新台币480万) 的天价赔偿,包括「未提前30天通知,且未完成交接手续造成的损失25万元」、「服务期限未满5年违约金34万」、「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50万」,最后仲裁判决小王必须支付违反竞业条款的违约金5万元 (约新台币22万)。
小王因此觉得委屈不已,认为自己当时月薪不过6000元 (约新台币2万6),既不在核心岗位,也没有接触或掌握公司核心机密,认为自己根本不算违反竞业条款,于是起诉到法院。不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当初小王签下的竞业条款清楚写着「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职企业同类、相竞争的业务活动,若违约需支付50万元 (约新台币220万) 违约金」,仲裁委员也已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将赔偿金降为5万元 (约新台币22万),最后判处维持原判决,驳回小王的上诉。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