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碰触别人会让人不舒服,对象是动物也一样,若不懂得互相尊重,恐怕就只能接受法律制裁了。21日有民众在小琉球美人洞目击一名身穿黄色洋装的女子为了自拍故意挡住海龟去路,还伸手摸海龟开心合照,旁观者大声劝阻并录影存证。
翻摄自脸书《爆料公社二社》,下同。
目击民众将女子任意触碰海龟的违法行径上传脸书社团《爆料公社二社》。女子拿手机站在沙滩拍照,看到身边有海龟,竟然用脚挡住海龟不让牠回到大海,甚至弯腰伸手摸了龟龟开心自拍。一旁民众大声喝止:「不能摸!」女子似乎没听到,还继续碰触海龟,民众将影片公开并通报海巡署处理。
根据《 野生动物保育法》第42条,骚//扰、虐//待保育类野生动物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如发现有人危害海洋资源,可立即拨打「118」通报海巡署。网友看到后摇头:「准备为她的无知付出代价」、「检举就对了,罚好罚满」、「有影片为证,30万确定开罚」。《NOWnews 今日新闻》指出,海巡署已找到该违法游客,女子声称不知道违法,仍被函送屏东地检署侦办。
翻摄自《全国法规资料库》。
海巡署早在脸书粉丝专页《海巡署长室》宣导,任何生物被突然触碰一定都会害怕,乱摸野生动物更可能害人又害己。海巡署解释:「海龟、珊瑚、鲨鱼……这些海洋生物,皮肤外表通常都有保护黏液,随意的触摸会使牠们暴露在危险之中,甚至遭到细菌感染。」另外,海龟生性紧张,若被追逐触摸可能会吓跑,增加逃离途中受伤或致死的风险,「也很可能因为恐惧,不再洄游到被人摸过的地方。」再者,像是𫚉鱼、石头鱼、狮子鱼等海洋生物有毒性或攻击性,人类随便乱碰牠们很可能让自己陷入危险,「因此不触摸海洋生物,是保护牠们也是保护你自己。」
还有谁不知道不能乱摸海洋生物的?快把文章分享出去,别让自己的亲友因违法上新闻!最近基隆潮间带出现蓝色绝美漂浮生物,仿佛有天使翅膀的外型,像极了《宝可梦》里才会出现精灵,不过民众看到这漂亮的小生物可别轻易捕捉或接触,因为他的真实身分堪称是「海里最美的杀手」……【下滑延伸阅读学更多】
翻摄自国立海洋科技博物馆。
不要!碰!龟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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