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郑姓男子2014年与妻子结婚,两人一起住在新北市,爸爸 (郑父) 与同住在一个屋簷下,不料2021年7月某日下班回家时,看见妻子与爸爸正在喇舌,他气不过,将老人家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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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指出,当时疫情严峻,公媳俩人甚少出门,案发日郑妻在阳台晒衣服,郑父喝完酒后,也到外头超抽菸,没想到天雷勾动地火,开始相拥亲吻。郑男下班回家,撞见这幕、气到不行,郑妻解释「只是安慰公公,没什么意思!」郑男拿出录音档作证,可以听见他大骂妻子「说什么只是安慰,看他很可怜,可怜到嘴对嘴这样亲?只是安慰没什么意思?嘴对嘴叫安慰?」、「到底多久了啦?跟我爸多久了?妳给我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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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妻边解释边下跪「你可不可以不要这样?我跟你讲真的,不到1个月,我就顶多就这样陪陪着他。」郑父则在一旁劝架「好啦!不要想这么多啦!越想越气,不要想这么多好吗?我跟你讲这样,给她一次机会,圆满的家庭,慢慢来好吗?」郑男仍怒气冲冲地说「我是不想要圆满的家庭吗?要破坏就来破坏啊」、「我真的不想给她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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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支录音可听到,郑男质问父亲「你几次了?不要跟我讲只有昨天而已」,郑父回「2次」,他更加激动,生气地说「最好是2次,每次回来都发现你们鬼鬼崇祟,当我白痴喔?我是不想抓你而已」、「你为什么要弄到我老婆?抱到我老婆?亲到我老婆?」
之后郑父承诺搬家,并不再与媳妇联系,郑男原以为事情落幕,却抓包两人偷偷在河滨公园散步,女方还将头靠在男方肩上,他怒不可遏、坚持离婚,甚至对爸爸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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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簿公堂后,郑父指出,当天不胜酒力,在阳台上向媳妇诉苦,她基于亲情才拥抱打气,过程中无意间触碰女方的脸颊,两人无男女私情;郑妻辩称,在阳台晒衣服时,公公喝酒后在阳台抽菸,喝得有太多,站不稳倒向自己,有碰触到脸颊,刚好丈夫下班目睹,「他硬说我们在拥抱或亲吻,我们真的没有,但他不听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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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新北地院法官认为,依郑男提供的证据,以及郑妻、郑父在公园散步并做出亲密动作的照片,认定「郑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确实与郑父有亲密关系,侵害郑男配偶权」,判处郑父必须赔偿郑男15万元的精神慰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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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八点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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