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在國營單位工作、年薪200萬元的研究員阿哲 (化名) 與妻子小盈 (化名) 於2011年10月結婚,育有2名小孩。然而,阿哲竟要求妻子在床上必須「按表操課」,一旦不從,就會暴力相向,她忍無可忍,向高雄地院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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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阿哲暴躁易怒、控制欲強,常因生活瑣事不順其意,就會情緒失控、大聲辱罵及毆打妻小,還要求妻子在固定時間與自己發生親密關係,小盈曾不願配合,半夜被趕回屏東娘家,由於遭丈夫長期暴力,導致致身心失衡,2014年提出離婚訴訟,但想給子女完整的家,後來又撤回,雙方2015年簽訂婚後協議書,努力維繫婚姻。然而,阿哲仍未改變,時常出現暴力行為、出遊時情緒失控、謾罵,甚至強迫妻子參加宗教活動,2人因個性不和,屢次爆發衝突。2016年9月,小盈帶著大女兒回娘家,雙方分居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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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時,阿哲在法庭上狡辯,妻子罹患產後憂鬱症,加上2人忙於工作及教養子女,疏於情感交流,接受婚姻諮商後,逐漸化解心結,撤回訴訟,她卻帶著女兒回娘家,周末偶爾才回家,自己也按月匯款1萬元,還會在特定節日給予關心及贈送禮物,不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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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官調查小盈拒絕行房後與丈夫的對話,發現阿哲曾怒罵「不要做就不要做啦!什麼東西啦!妳不要做就算了!這個未來30幾年要過,我是要怎麼過?取這個妻子是要做什麼?」、「妳跟你媽講就知道了啦!妳看人家一個禮拜做幾次就知道」、「妳跟妳爸說啦!說妳不做×不想要做×!說我要吵妳啦」,中間更夾雜大量三字經。對此,一、二審法官都認為,阿哲容易情緒失控,且與小盈分居6年多,鮮少聯繫、感情疏離,難以維持婚姻,判決離婚獲准,他未上訴,故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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