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的前同事之前在路上撿到一張學生證,好心聯絡校方請教職員通知學生到遺失處旁邊的便利商店取回,結果竟然被要求送到學校,同事一聽瞬間臉垮不想多管了。如果撿到失物還被要求送往指定地點,你會願意照做嗎?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還有明天》。
一位男網友在宜蘭縣頭城鎮一座陸橋上撿到手機,好心撿起來並上臉書社團《騎車環島趣》通報:「有沒有人掉手機的?」隨後又更新已經聯絡上失主,並請對方去龜山火車站領回手機。
翻攝自臉書《騎車環島趣》,下同。
原PO氣憤表示自己其實好心被雷親:「打來原本態度很差,問我撿到手機為什麼不送派出所」,他回應本來可以不要撿就不用浪費自己的時間,失主才收斂。
底下網友看到原PO的遭遇忍不住緊握拳頭:「既然態度差,旁邊不就是河嗎?」、「再把手機擺回地上讓他自己找」、「我會跟他說你慢慢找~掰」。也有其他過來人嘆氣:「現在的人東西不見開頭就先罵人是怎樣」、「我也撿到過一次!電話響一接起來就質問我為什麼會手機是我接聽的!?這年頭懂得感謝的人真的是太少了」。不過仍有網友保持信心:「其實也不要跟他一般見識,保有此熱情會有良報」。若是你好心幫忙卻聽到失主口氣很差予取予求,還會願意好人做到底嗎?
人家好心幫忙並不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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