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掌上明珠婚姻不順利,女婿還是個死性不改的花花公子,作母親的應該很少人能嚥得下這口氣。不過再生氣也不能衝動亂講話,否則是要付出代價的。台中一位黃姓岳母上網公開斥責陳姓女婿是「渣男」、「爛咖」,被女婿告上法院,如今護女代價也出爐了。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有喜歡的人》。
根據判決書,台中黃姓岳母認為女婿和前女友的閨密有一腿,看到女兒婚姻生變氣不過,於2020年11月在女婿工作餐廳的粉絲專頁公開留言批評。岳母發表:「你們的主廚陳XX是超級垃圾渣男,婚前當小王劈我女兒不幸懷孕,逼結婚還又劈他前女友的閨密」,岳母指控女婿「靠臉帥」和甜言蜜語到處留情,對象還都是有夫之婦或有男友的女生。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有喜歡的人》。
岳母也公開斥責女婿「密錄他老婆的私//密影片恐嚇她要PO網路公佈,讓她嫁不出去」,批評主廚女婿是「爛咖」、「為何這種渣男無法可治」。女婿面子都丟光了,要求岳母賠償精神損失。岳母辯解自己是為了捍衛女兒幸福才會表達意見,且事出有因並非無端謾罵,否認使用不堪入耳的詞彙,就算要被罰也希望賠償金判少一點。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失戀巧克力職人》。
臺中地院簡易庭認為,陳姓女婿並非公眾人物,就算劈腿、密錄妻子等行為為真,僅屬私德與公眾事務無關,所以岳母對女婿的批評不能列入「可受公評之事項」。岳母用「超級垃圾渣男」、「爛咖」、「渣男」等詞語代稱女婿也算是貶低人格的人身攻擊,所以台中地院斟酌後判岳母要賠償女婿3萬元。此外,女兒和女婿離婚時,岳母也氣不過出手打傷親家母,又被提告賠償2萬元。如果女兒被女婿欺負,娘家怎麼做才不會反惹禍上身呢?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隔壁的阿力》。
婚前當小王?!這婚一開始就不該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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