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何姓女子2020年6月29日上午9點,在台北捷運善導寺站的電扶梯跌傷,事後向北捷及電梯公司索求65萬多元賠償金,如今判決結果出爐!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根據判決書,何女聲稱,當時從忠孝新生站前往善導寺站,下了車廂後走到電扶梯,其處於停機靜止狀態,不應開放行人行走,但也未設立任何有關「禁止通行」的告示牌。何女步行至電扶梯上層近月台處時,被停機狀態不正常間距之階梯絆倒,經診斷,確認右肱骨撕裂性骨折、右冷凍肩關節沾黏及多處擦傷挫傷等傷害,後續須復健治療。扣除北捷已同意支付的16萬多看護費,何女決定向北捷及電梯公司求償65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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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被告北捷透過律師表示,何女未依序跟隨其他旅客沿電扶梯右側步行往上,反而移動至電扶梯左側,加速步行往上超越右側旅客,也未見她緊握扶手或注意腳下才會跌倒,否認賠償責任。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台北地院認為,按照相關照片,旅客並不多、光線照明清楚,警示標語也豎立在旁,反倒是何女沒有緊握扶手,在接近月台時移動至左側,未能注意腳下階梯而重心不穩跌倒,判決何女敗訴,可上訴。你怎麼看這個判決結果呢?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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