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看过绿色的新台币200元纸钞和紫色的2,000元纸钞吗?虽然不常见,但这两种币别是确实存在并流通的货币。一位网友表示自己到五星级饭店吃吃到饱,餐后结帐拿出2,000元纸钞却被拒收,且饭店还报警要求他换别张,否则竟要告他吃霸王餐?

示意图翻摄自脸书《爆料公社》。
一位网友在脸书社团《靠北住宿2.0》表示在五星级饭店的吃到饱餐厅消费869元,依照流程餐后结帐时,原PO拿出2,000元纸钞付款,「结果没想到店家不只拒收,还打电话报警说我吃霸王餐等等。」原PO认为店家如果事前以拒绝交易为由拒收大钞还有理,但是餐后结帐的话不该拒收,他委屈喊冤:「请网友评评理是谁对谁错!」

翻摄自脸书《靠北住宿2.0》,下同。
结果底下网友持怀疑态度:「五星级饭店不会这么轻易报警欸,感觉有内情」、「要说实话喔,前因后事都要讲清楚才好」、「案情不单纯,怎可能两千元钞票不收,是否有其他事由没告知」。

不过也有网友遇过类似状况:「我真的遇到过,很多人没看过2,000元纸钞,那次还被店员用异样眼光看,她还跑去问店长,搞得我好像歹徒」、「很多人不收两千钞票」。

示意图非当事店家,翻摄自unsplash。
后续原PO再次发文澄清自己本身就不习惯刷卡或使用其他支付工具,「人家喜欢用200、2000不行吗?」原PO表示警方到场后请饭店验钞,验钞机也还了他清白,证实那张2,000元纸钞为真钞。然而,「饭店说营业那么久从来没有看过200、2,000纸钞,所以还是坚持拒收叫我换别张。」警方柔性劝导店家收下真钞,饭店后来想将大事化小就决定撤告且不收钱。原PO傻眼:「但是因为诈欺是公诉罪所以警察只能无奈把我移送法办。」

翻摄自脸书《靠北住宿2.0》。
根据《中央银行法》第13条第2项:「本行发行之货币为国币,对于中华民国境内之一切支付,具有法偿效力。」除非另有约定,买方以有效货币付款时,卖方若拒收「应负受领迟延之责」。中央银行全球资讯网也指出,「原则上,商家不应拒绝以新台币现金为交易之支付」,如有特殊情况也应该在提供服务前明确揭示,以免引起消费纠纷。假设原PO所言为真,饭店为何拒收2千真钞呢?

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饭店从没看过200、2000纸钞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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