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我們聊過中國有老闆怕員工上班用電腦摸魚,竟然連夜把員工鍵盤上的「Alt鍵」拔除,讓他們無法切換遊戲和辦公視窗。上班打遊戲當然不對,但喝水上廁所也不行嗎?最近台灣一位20出頭的年輕人遇到奇怪的公司規定,員工上廁所的時間竟要扣回來隔天補班?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xframe。
一位20多歲的年輕人在「104職涯診所」匿名發文求解,正在準備國考的原PO找了一份製造業相關的行政總務工作,卻在第一天上班後就離職。原PO表示自己上班時去喝水、上廁所,卻被老闆娘提醒:「上班8小時就是要專心上滿8小時。」老闆娘表示原PO離開座位次數超過公司能通融的範圍,所以「上廁所時間要扣回來隔天補班」。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xframe。
原PO認為該規定太荒唐,於是馬上離職,無奈詢問有經驗的網友:「請問該如何避免或者能夠查詢這樣的公司,方便求職者了解公司生態,避免大家踩到這麼刺激的公司?」有些網友建議:「找中大型一點的公司或上市櫃公司會比較好一點」、「這種公司趕快走!同樣道理,那如果我每天早到10分鐘,晚下班15分鐘,一個月下來我送了公司550分鐘,中午吃飯時間我又晚10分鐘吃飯,所以一共是770分鐘。那請問公司是不是要補這些時間的費用給我?」。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xframe。
不過也有人懷疑可能是原PO工作表現差強人意:「為何被提醒就離職了呢?您離開座位幾次、平均時間呢?有人上廁所3分鐘,也有人抱著手機半個小時」、「有時候你可能沒有離開很久,但過於頻繁就是觀感不好的問題」、「上個廁所一次10分鐘、五次呢?請不要自己當薪水小偷,別人釘你,就在那ㄍㄞㄍㄞ叫!只講對你自己有利的字眼,不要太超過,人家會釘你?」。你覺得是原PO還是公司的問題呢?
翻攝自104職涯診所。
超過通融範圍…老闆娘是在旁邊按錶計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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