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媽媽在台北產下一女後住進月子中心,女兒卻突然心臟衰竭,所幸經過治療後救回一命,媽媽認為是月子中心照顧不周所致,因此一狀告上法院,然而當法院傳喚她出庭作證時,她卻突然說「我不要了」,更說要把小孩丟給爸爸。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下同。
根據《ET today新聞雲》報導,女嬰在2021年2月出生,和媽媽一起住進台北某知名的月子中心,起初並沒有任何問題,直到2月24日,女嬰突然出現身體不適,心搏速度過快、心臟衰竭狀況相當危險,送醫治療甚至必須使用葉克膜來救命,所幸經過搶救女嬰以平安無事。對於女兒的遭遇,爸媽感到相當不滿並認為是月子中心的疏失。
兩人表示女兒剛出生時都沒異狀,婦產科也告訴他們寶寶很健康,認為是月子中心照顧不周所致,因而對月子中心的負責人、護理師等3人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然而經過醫師診斷,女嬰其實罹患先天性的心臟疾病,這是相當罕見的狀況,因此剛出生時沒被發現也事有可能的。
不過在父母提出告訴,法院也傳喚女嬰爸媽到場陳述意見時,家住在中南部的女嬰的媽媽卻疑似因為不想特地北上,不耐煩地表示自己不想管了,更說:「我不要了,給她爸爸」,不清楚是不想管告人的事件還是不要女嬰了。不過最後檢方也認定罪嫌不足,因此對對月子中心負責人、護理師等3人不起訴處分。
這麼懶一開始幹嘛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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