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交往除了要拿捏分寸,也要多观察对方的个性特质,否则可能会遇到恐怖情人!今天小编要跟大家讲述7年前在嘉义市发生的一起命案,当时一名年仅18岁的女学生分手后结识新欢,没想到前男友却醋意大发把她勒毙了。

综合台湾媒体报导,这起事件发生在2014年8月,当时18岁的郑女和20岁念大一的江男交往长达4年,期间分分合合,后来江男在郑女的租屋处无意中看到她的手机讯息,发现郑女和另一名男子交谈亲密,在质问期间情绪失控还掌掴郑女,两人最后互呛分手收场。

一直到两人情绪平复后,又再度联络上,还相约去逛夜市,随后江男回到郑女的租屋处,想说借浴室洗澡。没想到,江男却在浴室的垃圾桶内发现使用过的保/险/套,于是醋意大发,马上质问郑女是不是和其他男生发生关系。
郑女坦承后,江男因为不满对方分手没多久便另结新欢,加上觉得自己被骗被劈腿,气得狠掐对方脖子。虽然郑女当时有极力反抗,但还是抵不了失去理智的江男,直到郑女口吐白沫、失去意识后,江男才愿意停手。

翻摄自《东森新闻》
江男在不确定郑女生死的情况下,竟然把郑女放在床上,再用棉被盖著,然后便收拾东西回家了。后来,江男因为良心不安决定自尽,但遭到母亲阻止,他事后向母亲坦承杀了郑女,最后被母亲劝服去自首,并以「我可能掐死我女友」向警方报案。警方前往郑女家破门而入,才发现郑女已经在床上断气,身上也已经出现尸斑。
由于郑女当时只穿着内衣裤,而且短短4小时就出现尸斑,所以警方怀疑江男可能求爱被拒所以强行侵/犯,后来把现场的证据拿去送验后,才证实事实跟江男的自白是相符的。根据江母的描述,江男性格木讷不多话,也因为一时冲动杀了郑女,所以才后悔想自尽;但这个说法却被郑女的母亲反驳,表示女儿早在一年前就跟江男分手,之后也交了男友,但江男却一直纠缠女儿。

图为郑女家属,翻摄自《东森新闻》
其实,在事发的半年前,郑女曾经在脸书上分享和江男的约会日记,不久后还表示跟江男分手了,并写下「好恐怖」、「超怕他杀我ㄉ」、「被劈腿」等讯息。另外江男那个时期也在脸书表示「3年多的爱情…比不上认识几个月的感情,真的好难释怀,只好用沉默来表达我的愤怒,Fxxk」、「在爱情里,最大的致命伤就是欺骗,等妳学会了坦白,再来跟我说爱」,只见两人隔着脸书互呛。

翻摄自脸书
随着江男把郑女勒毙,法官后来审理时认定,江男行凶时间长达近10分钟,面对死者强力挣扎却不予理会,显示了他想置对方于死地的决心。但法官也考量到江男在事发后愿意自首,事后也赔偿死者家属280万台币,因此判处江男10年徒刑定谳。

人心真的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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