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 (9日) 母親節台中太平區發生一起雙人溺水案,李姓一家人和工地認識的27歲陳姓男子相約到頭汴坑溪旁烤肉,陳男原先在游泳突然溺水,7歲李姓男童也疑似意外滑倒落水,兩人送醫不治。李父曾下水救兒,聲稱因陳男將兒子抓入水中,才導致兒子溺斃,因此怒稱要對陳男提出告訴。
翻攝自TVBS。
綜合台灣媒體報導,稍早檢察官檢驗結果表示,初步認定陳男及男童都因溺水身亡,而男童腿部並無明顯抓痕。至於是否如李父指控為陳男抓入水中,仍須進一步調查釐清。
翻攝自東森新聞。
據報導,陳男的妻子今日出面回應,並提供第一時間落水照片反駁李父指控。她當時誤會大家在玩拍下照片,事後發現丈夫表情不對勁正在掙扎,不可能有力氣抓住男童。不過她當時並未全程目睹事發經過,盼交由司法調查真相,願亡者安息。
陳男(右一)及李男和李童。 (翻攝自TVBS。)
男童母親則表示,本以為陳男先被救上來,很大機會存活,丈夫才表示提告。如今兩人都不幸離世,所以不會再追究,只想「幫兒子辦完後事」。
另外,林智群律師也在臉書提出看法:「李父堅對死亡的陳男提告,結果只會是不起訴,人都死了,你能把死者抓去關嗎?」表示後續針對李童是否被抓下水的調查,只是給家屬交代。律師也補充《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六、被告死亡者。」
翻攝自臉書林智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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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PR樂佩:希望不要再發生這種憾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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