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完的剩菜剩飯,如果量太多,大家會怎麼保存呢?尤其是媽媽如果煮了一大鍋湯,這種通常要兩餐才喝的完,有些長輩會說,「湯滾過就可以放隔夜」,因為已經高問殺菌過了,就算吃了也不會有事,但這是真的嗎?營養師李婉萍表示,這是錯的!來看看怎麼回事吧!
翻攝李婉萍的營養天地-健康與飲食素養,下同
營養師李婉萍拍片談到關於「湯滾過蓋上鍋蓋,就可以不需要放冰箱?」的迷思,並表示食物煮完如果沒在2個小時內吃完,待它放涼後就剛好進入危險的溫度帶,也就是6度到70度,雖然我們會加熱,蓋上鍋蓋也有真空滅菌的效果,但並不能保證這些菌所製造出來的毒素也會被消.滅,例如金黃色葡萄球菌。
食品技師張邦妮也曾提過關於食物保存的迷思,正確的「熱保存溫度」應該要高於60度,冷藏溫度則應該低於7度,也就是一般冰箱的溫度,這樣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常看到外面買的便當盒上會寫「隔餐勿食」,其實也是要避免細菌在食物中繁殖而產生毒素。如果不想浪費,最好在吃不完時馬上冷藏,要復熱時中心溫度必須超過70℃以上,才可徹底將細菌消滅。
翻攝自IG。
最後,有些媽媽會將剩菜放在電鍋、電子鍋中保溫,但也要注意不同品牌的保溫溫度可能不一樣,基本上都在50到70度,溫度不足就可能吃下許多細菌,請各位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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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PR 女巫編:沒聽過這種不用放冰箱的說法但感覺像我阿嬤會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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