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手后最麻烦,因为可能会有一方开始讨价还价要钱。中国有个正妹跟男友分手之后就被对方追讨交往两年来送给她的红包,让她觉得相当不公平,觉得要是还对方钱,那不就跟被白睡没两样吗?
其实徐小姐当初不太想接受俞先生的追求,因为徐小姐的身高有170公分,而俞先生却只有165公分,还大她11岁。
但是在俞先生每个节日都送红包来,嘘寒问暖的强烈攻势下,最后徐小姐终于答应交往,也跟对方交往2年多。
2年多来俞先生跟交往前一样常常发红包给徐小姐,甚至还大手笔买了一BMW给对方。不过分手后却瞬间翻脸,要求前女友把这段期间收的钱,大概86万人民币 (约台币366万) 通通吐出来,还一状把徐小姐告上法院。
照理来说这种钱应该要不回去才对,没想到法院居然判定俞先生在交往期间送给徐小姐的礼物跟车都属于「结婚聘金」,所以徐小姐被判败诉,应该要还前男友84万人民币 (约台币350万)。
这项判决结果让徐小姐相当傻眼,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交往时也有付出青春。「我陪你这么长时间,我俩恋爱2年多,那我的青春还有我的贞节对不对,这些都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呀!」况且他们连双方家长都没见过,更别说求婚、拍婚纱照,所以法院判决为结婚聘金让她相当傻眼,决定继续上诉。
这则新闻也引起两派网友热烈讨论,你认为究竟这些钱该不该还呢?「这不是被包养吗?」、「一个图美色一个图钱财,男的得了两年美色还要拿钱,最后白赚两年人,女的什么也没得到,男的不愧是做生意的,够精明。」
也有网友留言:「这女的三观炸裂!收了这么多钱感觉心安理得」、「这显然不是彩礼,法院竟然敢这么判?」、「恋爱期间的赠予属于不可要回,除非明确表示了借。搞不懂法院为啥那样子判?」。
我觉得汇款备注好好笑,居然有「亲爱的帮我开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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