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完這個案例後,可以說說你有什麼看法,畢竟大家都會外出用餐!在2019年3月的時候有一名台灣大學的女學生在台北市公館的某間日本料理店用餐,當時她點了一碗售價159元唐揚炸雞拉麵,只不過當她吃完後認為還沒有飽足感,因此請店家加麵,但她發現加一次麵還不夠所以打算加第2次,卻被店家以「一人限加一份」為理由而拒絕,這讓女大生氣到對店家提告,如今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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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表示當她想加第2次麵時,卻被店家以限定次數的原因而拒絕,這讓她感到非常不滿,直指店家說有限一人食用的加麵服務,但沒有明確表示只能免費加1次麵,標示不明,所以她有權利要求店家繼續幫她加麵,面對店家拒絕的行為,女大生認為這樣的手法是欺騙消費者,所以告曹姓店長詐欺。
據悉女大生在提告後,檢警也要求女大生到案說明,並且雙方釐清事情經過,不過女大生卻都請假沒出面,直呼自己要準備期中考試。之後檢察官也指出,這起案件如果女大生是認為自己消費者權益受損的話,應該找消保官協助,算是民事糾紛;加上「加麵」本來就是店家額外提供的免費服務,讓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即使不加的話店家也是可以不用退錢的,所以即使店家拒絕加第2次麵,也不會構成詐欺,最後檢方以罪嫌不足不起訴終結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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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PR吃不胖編:不能加麵就告詐欺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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